我校再次荣获 “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17-04-20来源:文明办浏览数:119

4月18日,2017年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在市委党校召开。会议对上海市2015-2016年度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了表彰,我校荣获“2015—2016年度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同时,附属同济医院、附属第十人民医院、附属东方医院、附属肺科医院、附属第一妇婴保健院、附属杨浦医院、附属养志康复医院、同济大学第一附属中学、同济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同济大学附属七一中学、上海同济黄渡小学、上海同济建设科技有限公司等我校多家附属单位也获得了“2015—2016年度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四平路街道同济绿园小区、四平路街道同济西苑小区、五角场街道同济欣苑(南区)小区等我校教职工居住比较集中的多个小区也荣获“2015—2016年度上海市文明小区”称号。

在本轮上海市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中,学校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精神,紧紧围绕上海市文明单位建设总体目标,主动对标创建指标体系,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回应师生关切,聚焦师生获得感,全校师生热情参与,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整个创建工作分为申报自测、中期在线创建、社会责任报告撰写、终期在线创建、师生网络问卷调查、听取社会意见、实地检查、集中风采展示、社会公示、稽核命名等环节。创建工作由校文明委统一领导,文明办牵头,各部处通力协作,完成了社会责任报告、终期考评自评报告、特色展示汇报等近20万字材料撰写,圆满完成了各项创建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