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上海法律学界一批专家学者齐聚同济大学,围绕十九大报告中关于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畅谈各自学习的心得体会,从不同视角阐述对“建设中国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理论与实践”的诸多思考。此次学习交流会由上海法理法史研究学会、上海法社会学研究会、同济大学法学院共同举办。
我校副校长江波、上海法学院研究部主任张志军到会致辞。
在交流研讨中,专家学者们认为,十九大报告对于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许多重要论述,这体现了我们党对法治的认识进一步得以深化。“全面依法治国”自党的十五大提出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就,这不仅推动了我国依法治国的建设进程,而且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全和完善。
专家学者们认为,十九大报告又针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特征和历史使命,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至此,可以说,蓝图已经绘就,目标已经明确,途径已经打通,目前是我国最接近实现法治中国梦的历史时期。十九大报告为实现法治中国目标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提供了如何实现法治中国梦的最大可能性。
专家学者们认为,十九大报告不仅阐释了建设法治体系和法治国家的丰富内涵,而且提出了一系列法治建设的具体要求,其中还特别提到,为了全面增强执政本领包括依法执政本领,全党一定要增强学习本领和政治领导本领,要坚持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法治思维是一种法治规范性思维,法治动态性思维,法治目标性思维,法治时代性思维,法治创新性思维。我们一定要通过坚持和强化法治思维,来引领马克思主义法学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建设,引领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和法治国家建设,为在2035年提前基本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国家、实现法治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专家学者们认为,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等,但所有这些有一个根本点必须关注,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法治的建设,我们必须摆脱把它看作是少数社会精英的事,它必须是人民的事业。
专家学者们认为,法治体系的建设,还有赖于全民族法治素养的提升。为此,高校法学院应大力加强高校法学教育,改进教育方式、精心设计法学课程,提升青年大学生的法治素养,让他们毕业后在社会上更好地发挥引领作用,从而更有效地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进程。